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已于2025年4月23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2025年5月20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78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2,30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0,000,000.0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1,139,622.65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860,377.35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募集资金已分别于2025年6月19日、2025年7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6号)、(天健验〔2025〕2-12号)。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公司已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906029019100169873)资金已按照既定用途使用完毕,账户余额现为0.00元,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对该专户予以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完成该账户的注销手续。
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营业部之间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此次注销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项目实施计划继续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四、备查文件
《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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